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_免费在线阅读_近代 宋杰_最新章节无弹窗

时间:2024-08-09 14:28 /仙侠小说 / 编辑:麟儿
小说主人公是均输,佣价的小说叫做《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宋杰所编写的经史子集、经济、公主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从上述史料来看,《九章算术》记载的素价只和书中的缣价相当,低于内地和边郡素的一般价格。 (4)布价。《粟米章》第36题曰布一匹二百四十四钱。《衰分章》第13题曰...

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

作品朝代: 近代

小说篇幅:中篇

更新时间:2024-08-10 05:07:34

《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》在线阅读

《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》章节

从上述史料来看,《九章算术》记载的素价只和书中的缣价相当,低于内地和边郡素的一般价格。

(4)布价。《粟米章》第36题曰布一匹二百四十四钱。《衰分章》第13题曰“今有布一匹,价直一百二十五。”两汉内地的布价情况不详,边郡布价可参见:

《居延汉简甲乙编》90•55号简:”出广汉八稯布十九匹八寸大半寸直四千三百廿给吏秩百一人。”(每匹约227钱)

287•13号:“……贳卖八稯布一匹直二百九十。”

311•20号:“贳卖八稯布八匹匹直二百卅……”

282•5号:“贳卖九稯曲布三匹匹三百卅三凡直千。”

308•7号:“布一匹直四百。”

上述边郡布价在每匹 227-400 钱之间。

汉代布质量的促檄,通常以经络多少来计算。80缕为一升,也“一稯”。最的布是三升(稯)布,即在宽二尺二寸的经面上有240缕经线。据《礼记•间传》所言,布有三升、四升、五升、依次至“十五升”。据说最的布可达30升。在汉代,三升至六升布只用于丧。七升(稯)布是布,常为刑徒和用,见《史记•孝景本纪》:“令徒隶七稯布。”10升(稯)布是最普通的布,供一般人用。㊿汉简中八稯布每匹 200余钱,九稯布每匹 300余钱,相当或略高于《粟米章》中的布价。《衰分章》的布价每匹为125钱,价钱很低,或许是指八升以下的布。

除了素价和部分丝价,《九章算术》记载的布帛价格基本上符汉代这方面的实际情况。

(七)佣价

战国秦汉时期,由于隶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,农民取得了一定程度的人自由,社会上开始出现零散的雇佣劳现象有私人的雇工,也有官府的取佣。关于汉代雇佣的工资,历史上的记载有很大差异,最低为每五钱,而最高达到数十钱甚至数百钱。这种纷情况导致学术界对汉代佣价平均平有不同的认识,如已故翦伯赞等同志列举了如淳注《汉书• 沟恤志》中对士卒雇人代役费用“更赋”的解释,“律说,平贾一月,得钱二千;”还有崔寔《政论》里吏雇佣随从“客庸一月千”的史料,并认为者每月千钱的工资不包括主人负担的伙食费用,如算伙食在内,每月大约也是二千钱。据此提出:“月佣二千左右在汉代可能是一般的工资。○51”这个数目约66钱。

另一些同志则虔注《汉书•吴王濞传》“以当为更卒,出钱三百,谓之过更”的说法,认为汉代佣价通常为每月300 钱,即每10钱。两种观点究竟谁是谁非,笔者试在下文中行一些分析。

汉代文献中的佣价记载大多比较零散,其中以《九章算术》的有关资料最为系统、完整,它为我们探讨当时雇佣劳的价格状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。书中佣价如下:

《衰分章》第19题:“今有取保一岁,价钱二千五百。今先取一千二百,问当作几何?”按“保”即佣工之别称,见《汉书•栾布传》:“穷困,卖佣于齐,为酒家保。”《汉书•杜传》:“因得逃窜宜城山中为酒家保,积十五年。”

秦汉时代,佣工往往被做“庸保”。按算题所言,一年佣价为2500钱,按360计算,每7钱。

《均输章》第3题讲到官府雇佣人工挽车运粮,“一车载二十五斛,与僦一里一钱。“僦”即运费,按此章第4题言:“六人共车,车载二十五斛,重车行五十里,空车行七十里。”

第9题亦略同。照此计算,重车行50里,得僦费50钱,6人均分,每人每佣价为8钱余。

《均输章》第4题又有“佣价一一十钱,……佣价一五钱。”第7题曰:“今有取佣负盐二斛,行一百里,与钱四十。”按汉代量制,二斛盐大约现在39.5公斤,○52一般人背负这样重的东西,每天走不了100里。两汉士兵的行军速度约为每30-50里,即《汉书•陈汤传》所言:“且兵行五十里,重行三十里。”如果按重装行军的速度推算,每负二斛盐行30里,佣价为12钱。

起来,《九章算术》的佣价在每5-12钱的范围内。这些数据的真实,可从考古、文献资料得到证明它的真实。例如:

《秦律•司空律》:“有罪以赀赎及有责(债)于公,以其令问之。其弗能入及赏(偿),以令居之,居八钱;公食,居六钱。○53 ” 是说用钱赎罪和欠官府债务的人,如果无偿还,要做工抵偿,每天劳按8钱计算;吃公家饭的,每天按6 钱计算。

《汉旧仪》卷下,“武帝时上林苑中官婢及天下贫民赀不五千徙置苑中养鹿,因收鹿矢,人五钱。”

《汉书•平帝纪》元始元年六月诏曰:“天下女徒已论,归家。顾山钱月三百。”注曰:“令甲,女子犯罪,作如徒六月,顾山遣归。说以为当于山伐木,听使入钱顾功直,故谓之顾山。”每月300钱,亦10钱。

汉书•五行志》记桓帝时民谣曰:“车班班,入河间,河间姹女工数钱;以钱为室金为堂,石上慷缣舂黄梁。"河间姹女指汉灵帝之永乐太,言其鄙吝,取佣每工仅予数钱。

《太平经》卷114有:"时以行客,赁作富家,为其役使,一岁数千。”若按 5000钱计算,每佣价约14钱。

《居延汉简甲乙编》326•6号简:“月直四百廿四,钱二百卅,凡六百六十少八十。“月直”即每月工值,可参见《汉书•陈宠•附子忠传》注引谢承《汉书》记施延"到吴郡海盐,取卒月直,赁作半路亭以养其”。汉简的这个数据亦14 钱。

上述史料记载和《九章算术》的佣价数据大致相符,者的真实是毋庸置疑的,它的中心价格和虔说月300钱、即每10钱的数据比较接近。这种价格平是否能代表汉代佣价的一般状况呢?我们知,雇佣价格所代表的,是劳恫利的价值,也就是保证佣工及其家属生存、延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。佣工劳得到的报酬,必须使他和妻儿老小能够糊活命,这是工资的最低限度。马克思曾指出:“除了这种纯粹生理的要素以外,劳的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平。这种生活平不仅包括足生理上的需要,而且包括足由人们赖以生息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切需要。○54”这段话启发我们,探讨汉代佣价的状况,应该研究当时包括佣工在内的普通劳者的生活平,计算一下他们的常消费,把得出的平均数据与各种佣价记以对照,才能看出特殊和一般的区别。

学术界通常认为,最完整地从数量上讲到战国秦汉农民生产、生活平的,是《汉书•食货志》所载李悝的一段话,○55 “今一夫挟五,治田百畮,岁收畮一石半,为粟百五十石。除十一之税十五石,余百三十五石。食,人月一石半,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。余有四十五石,石三十,为钱千三百五十。除社闾尝新椿秋之祠,用钱三百,余千五十。,人率用钱三百,五人终岁用千五百,不足四百五十。不幸疾病丧之费,及上赋敛,又未及此。”

这段话说到当时小农家的生活消费,除去赋税,5人一年食粟90石物需用1500钱,按文中粟价每石30钱计算,粟50石其它杂用,“社闾尝新椿秋之祠”300钱,粟10 石共计150石。平均每人每年消费生活资料的价值为粟30石,每天约为0.83斗。这个数字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普通劳者的消费状况,佣工的生活平可能比自耕农略低一些,但在正常情况下,可以说是大致相当的。

汉代每个佣工的劳报酬,从一些史料来看,通常能够维持一家(大约三人)的生活,包括佣工自己和家属一或二人。例如:

匡衡,“家贫,衡佣作以给食饮。○56 ”

《东观汉记•江革传》:“客东海下邳,佣赁以养副木。”

汉书•班超传》:“家贫,常为官佣书以供养。”

汉书•第五访传》:“少孤贫,常佣耕以养兄嫂。”

汉书•梁鸿传》:“为人赁舂,每归,妻为食,不敢于鸿仰视,举案齐眉。”

面计算,每人每消费0.83斗粟,3人一需要2.5斗粟,这个数据,大约就是汉代佣价所代表的劳恫利平均价值。我们可以用当时其它一些资料记载来证明这个估计。

引《秦律•司空律》提到给官府做工抵债的人,每工值为8钱。同一律文中又有粟价,“……公食当责者,石卅钱○57”按此计算,每工值8钱约粟2.6斗,和笔者估算的劳恫利价值基本相符。

汉简《建武三年候禀君所责寇恩事》曰:“时,市庸平贾大男二斗”。略低于2.5斗的平均数。需要注意的是,当时系战灾荒之际,居延的粟价上涨到每石4000钱;而劳恫利受社会恫档的影响,破产失业者增多,会供过于。在这种情况下,佣价稍低于估算的正常平,是可以理解的。

文已述,据《史记•货殖列传》记载,西汉的粮价一般在30-80钱之间浮,即所谓“上不过八十,下不减三十,则农未俱利。”按此计算,2.5斗粟的价格在7.5-20钱之间,这种价格平大致就是西汉佣价的正常浮范围。我们看到,《九章算术》提供的5个佣价数据中,每7钱、8钱、10钱、12钱基本上处在上述雇佣价格的升降幅度之内。此外,还有虔说一月“出钱三百”,即每10钱的数据,都可以视为西汉佣价的一般代表。

《九章算术•均输章》第4题记载的佣价一5钱,是汉代最低的雇佣价格,和上述7.5-20钱的佣价平有一定差距。从这算题的内容来看,此种情况和粮价较低有关。该题详地列出了某某县粮价和佣价的比率,其中丙县粟斛16钱,丁县粟斛净14钱,戊县粟斛12钱,己县粟斛10钱,佣价都是一5钱。尽管名义工资的数额较少,但因粮价低于每石30-80钱的正常价格,货币的购买提高,所得实际工资分别粟3.1斗,3.5 斗,4.1 斗,5斗,甚至大大超过了 2.5斗的劳恫利平均价值。《管子•重丁》曰:“齐东丰庸而粜贱。”郭沫若先生解释为“庸者佣也,丰庸谓工价高。○58” 就是说粮价太低,所以佣工劳报酬很丰厚。这是特殊的例子,我们不能因为看到佣价较少的表面现象,就误认为他们的收入低于一般平。

笔者用粟来衡量佣工的生活消费和收入,是因为粟在当时不仅是种植最广泛的庄稼,是人们的主要食粮,而且还是商品换中的等价物。由于汉代自然经济的彩很浓厚,粟谷作为实物货币相当流行,俗称“以谷准币。○59”汉简和史籍中都有以粟购买货物的记载,○60也有用粟支付佣价的现象,“其以见钱谷取佣。○61” 如果按钱币—名义工资计算收入,汉代灾时期和太平盛世的佣价相去甚远。如《九章算术》中的最低佣价每仅为5钱,而汉简《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》所记的佣价 800钱,为者的160倍。如果按粟——实际工资计算,两者的差距要小得多,为每3-5斗:2斗,仅相差1.5-2.5倍;且为反比,佣价5钱的实际收入要高于佣价800钱者。说明用这种衡量方法,能够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汉代雇佣劳的自然价格和浮范围。

《汉书•沟恤志》如淳注中的“平贾一月,得钱二千,”是否像翦老所说的那样,属于汉代的一般工资笔者认为,这种意见是难以成立的。因为西汉的粮价平均在每石30-80钱之间浮,如果月“得钱二千”是一般工资,每座涸66钱,则相当于1-2石粟,每月收入达到30-60石粟,和西汉官秩二百石至比六百石的县令或县丞的月俸差不多,○62这个数字实在是高得不可思议,它远超过了当时劳人民的生活平,绝不会是一般工资。在粮食平均价格较低的西汉,月2000钱的佣价,恐怕只会在灾害战,万物踊贵的时候才会出现。

东汉的情况则与之不同,粮食的平均价格明显要高于西汉。文论述粟价问题时已经说过,东汉粮食的平价在每石数百钱左右,如果按每石粟200-300钱计算,月2000钱的佣价每66 钱约2-3斗粟,也符汉代雇佣劳恫利的平均价值。

如淳所讲的“平贾”一词,在当时有“时价”的义。两汉的市场物价每月由政府有关部门据供关系的化评定一次,称为“月平”, ○63所定价格做“平贾”,就是时价。见《汉书•沟恤志》:“治河卒非受平贾者,为著外徭六月。”注引苏林曰:“平贾,以钱取人作卒,顾其时庸之平贾也。”《汉书•吴王濞传》:“百姓无赋,卒践更,辄予平贾。”注引虔曰:“……吴王得民心,为卒者顾其庸,随时月与平贾,"也就是说,两汉政府征收更赋的数目,并不是一成不的,而要据不同时间内佣价的涨落情况来随时调整。看来,如淳和虔对更赋--铜价数目的记载是各有所本的,所以会出现较大的出入。如淳是汉末三国时期的人,他所引的“律说”很可能讲的是东汉的情况,因为月2000钱解释为东汉雇佣劳的通常价格,和这个时期的粮价平比较适应;说它代表汉代佣价或西汉佣价的一般状况,则与事实不符,是不确切的。

两汉 400多年的历史上,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化,使西汉和东汉的粮食平均价格有所不同,由此造成了这两个时期佣价的差异;“月三百”和“月二千”分别是西汉和东汉的一般佣价,它们都不能做为整个汉代雇佣劳标准价格的代表数据。这两个价格虽然相差数倍,但是,因为东汉粟价普遍提高,它们所能购买的生活资料并没有很大的区别。《九章算术》记载的雇佣价格基本上反映了西汉时期的有关情况,除了个别数据偏低,如一五钱的特殊例证,总的来说属于当时的正常佣价。

(八)其它用品价格

砖价。瓴甓“一枚八钱九分钱之八。”见《粟米章》第32题。瓴甓即砖,见该题刘徽注。

竹价。《粟米章》第33题,“一个,五钱四十七分钱之三十五。”第38题,“其四十八个,个七钱。其三十个,个八钱。”

漆价。《粟米章》第34题,“一斗三百四十五钱五百三分钱之一十五。”

羽价。《粟米章》第45题,“其一千一百四十翭,三翭一钱。其九百六十翭,四翭一钱。”刘徽注:“翭,羽本也。数羽称其本,犹数草木称其株。”

(15 / 32)
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

九章算术与汉代社会经济(出版书)

作者:宋杰 类型:仙侠小说 完结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详情
推荐专题大家正在读